菲律宾移民局昨天说,打算在菲国就业的外国劳工可以在来菲律宾之前申请工作签证。
移民局长莫仁地宣布,随着发布了关于管理在菲工作之外国公民的规则与程序的联合备忘录通函,现在,外国人可以选择在抵达菲律宾之前,在海外申请他们的工作签证。
莫仁地说:“在过去,外国公民可以通过申请转换旅游签证为工作签证的方式留在菲律宾工作。”
他补充:“随着发布此通函后,跨机构团队将在不久后起草实施细则,这将允许外国人选择在来菲之前便先申请工作签证。”
移民局是外国人就业的跨机构专责小组之成员。
该专责小组旨在协和各政府机构的规则,以监管外籍劳工的活动;协和关于外籍劳工之手续的政策指引。
跨机构专责小组也计划简化外籍公民的手续办理过程,同时确保外籍劳工支付正确的税。
莫仁地补充:“我们正在向外国人提供选择和更清晰的规则。他们再也没有借口。违反任何移民法都将足以被即时驱逐出境。”
在新规则下,由移民局、劳工部以及厘务局组成的一个特别联合检查团队对聘用外籍人士的商户或企业进行联合检查,以保证他们都遵守劳工法、移民法和税务法。
世界日报:菲律宾五个部门和四个机构已采取行动,“统一关于向拟在菲律宾工作的外国人签发证件的条例和政策准则”这些条例和准则都是根据各种法律规定的。
环境和自然资源部(DENR)、财政部(DoF)、外交部(DFA)、司法部(DoJ)、劳工部(DoLE),以及移民局(BI)、税务局(BIR)、国家情报协调局(NICA)和专业监管委员会(PRC)的代表于周四签署了2019年第001号联合备忘录公告。
该公告统一了发布以下文件的规则和程序,并概述了文件要求:
由劳工部签发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由专业监管委员会签发特殊临时许可证;
由移民局签发特别工作许可证和临时工作许可证;
由外交部签发9(g)和47(a)签证;
授权司法部签发雇佣外国人的许可证和47(a)签证;
授权环境和自然资源部矿务局可雇佣外国工人;
劳工部部长贝劳(Silvestre H. BelloIII)在签字仪式后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中表示,相关部门和机构将针对外籍工人采取新的监管措施,包括组建联合小组对雇佣外籍人士的企业进行检查。
贝劳称:“我们将创建一个劳工部、国内税务局和移民局组成的特别工作组。他们将进行严格的检查。”贝劳补充称特别工作组将“尽快”开始检查。
另一方面,将成立一个由环境和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外交部、司法部、劳工部、移民局、国内税收局、国家情报协调局和专业监管委员会组成的技术工作组(TWG),以核对关于外国国民就业的报告,并建立这类信息的数据库。
贝劳表示,劳工部将负责管理该系统,他解释称:“我们将成立在菲律宾工作的外国公民的注册处……劳工部将整理不同机构的报告。”
新的指导方针还规定,外国公民在获得工作许可证之前需获得税务识别号码。贝劳称:“如果他们不交税,就无法获得许可证。”
当地就业局局长多米尼克·图泰(DominiqueR. Tutay)在公告签署仪式期间表示,公告的另一个重要规定为外国公民申请预先安排的就业签证或9(g)签证提供了两种选择:“一是在菲律宾期间获得工作签证,二是在进入菲律宾之前在菲律宾大使馆或领事馆获得工作签证。”
本月早些时候,菲律宾移民局表示,新的指导方针——第JHM-2019-008号令——优先考虑为14类人群发放特殊工作许可证,包括运动员、表演者和有特殊能力的人。
此前没有关于此类许可证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