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简姓警员(免职前先辞职,可申请回任)沉溺赌博,为了偿还巨额债务,2020年间协助一名民众就医时,竟偷窃他的存折与印章,盗领存款18万元(新台币,下同),台南地检署追查后,发现他2019年间,也想诈骗报案民众6万元,提起公诉。台南地院给予简员缓刑5年免入狱,惩戒法院日前判他撤职,停止任用公务员1年。
简员沉溺赌博,积欠巨额赌债,无力偿还,2019年6月间受理一件网络购物诈骗案,竟向被害女子讹称自己有熟识的银行人员,可利用钞票编号协助追踪诈骗账户,并追回受骗款项,惟须支付6万元手续费给银行人员。
被害女回家后跟男友说这件事情,男友察觉有异,去另一间派出所报案,该分局督察组接获通报,约谈简员后,其犯行始败露而未遂。警方将他函送南检及廉政署侦办。
2020年6月间,简员获报一起急难救助案,报前往民众租屋处协助就医时,获悉民众将名下邮局存折等个人重要物品放置在机车置物箱内,他竟于翌日前往民众租屋处,擅自开启机车置物箱,窃取账户存折及印章,并于同日窃领存款18万元。
台南地院以简员犯贪污治罪条例中的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未遂罪,判处1年10月徒刑,褫夺公权1年。犯窃盗罪及行使伪造私文书罪,分别处有期徒刑2月及3月,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4月,上揭两罪均得易科罚金。均缓刑5年,简员免入狱。
惩戒法院认为,简员除触犯贪污治罪条例及刑罚法律外,并有违公务员服务法「公务员应诚实清廉」之旨,其行为导致民众丧失对其职位的尊重与执行职务的信赖,严重损害政府信誉,为维护公务纪律,自有惩戒之必要。
惩戒法院审酌简员身为警察,竟反而诈骗民众,盗领民众存款,破坏警政纪律,损及公务廉能形象,判决撤职,停止任用1年,可上诉。
台南市警局欲将简员免职,但他在免职前先行辞职,原可申请回任,但经过惩戒法院判决撤职后,即无法回任警察,1年后,则可从事警职以外的公职。